公示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2025年7月28日景德镇陶瓷协会会长办公室决定,经审核,以下17家新申请企业符合《“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范(试行)》规定,拟授予其“景德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景德镇制”区域品牌新标识使用权限:
1. 景德镇一茗鸿渐陶瓷有限公司
2. 景德镇市锦辰陶瓷有限公司
3. 景德镇市铭涵陶瓷有限公司
4. 景德镇市洛恩陶瓷有限公司
5. 景德镇市柏毅陶瓷有限公司
6. 景德镇市鹏兴陶瓷有限公司
7. 景德镇市卓铭陶瓷有限公司
8. 景德镇市大千恒美陶瓷有限公司
9. 景德镇市曼也陶瓷有限公司
10. 景德镇市陶鑫裕陶瓷有限公司
11. 景德镇市格泰陶瓷有限公司
12. 景德镇市盛博源陶瓷有限公司
13. 景德镇市富玉青花玲珑陶瓷有限公司
14. 景德镇市耕道堂陶瓷有限公司
15. 景德镇市博茗陶瓷厂
16. 景德镇市金冠陶瓷有限公司
17. 景德镇市国美陶瓷厂
依据相关规定,拟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据此,景德镇陶瓷协会定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日,在协会官方网站(网址:[www.jdzzhi.com])对上述拟授权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景德镇陶瓷协会秘书处反应。
特此公示。
景德镇陶瓷协会
2025年7月28日